10月12日,普吉岛旅游警察对当地重要旅游景点进行检查,重点打击10类非法行为中的3类,如非法导游等严重影响旅游业发展的违法行为。
行动中,警方在普吉府Mueang 区 Talat Yai 街道Rommanee巷发现一名可疑的导游,正带着中国游客旅游观光。经过调查后警方确认,该名37岁的中国籍男子刘某,正非法从事导游工作,便对其实施了抓捕。
目前,刘某被拘留在普吉警察局,警方将依据2017版《外国人工作管理法》第8条和第11条“外国人无工作许可证在泰工作”以及《旅游业务和导游法》第49条和第86条“未经许可在泰担任导游”,对刘某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