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眾議院廉政暨人民問責委員會主席,亦即岷市第三區眾議員蔡佐怡(譯音)於週一說,他認定在副總統莉莎‧杜特地使用公款一課題,可以作為彈劾她的理由。
蔡氏眾議員係指副總統辦事處使用該政府部門預算額中的菲幣一千六百萬元基金,作為「安全屋」(SAFE HOUSES)的補貼。
彈劾她的堙據除了出賣民眾的信託及貪污外,另一理由為違犯憲法,叛國罪,行賄及其他重大的罪惡。
副總統辦事處在莉莎‧杜特地的領導之下,於二0二二年在其菲幣一億一千五百萬元的機密基金中,支出菲幣一千六百萬元,十一天期間為「安全住宅」的付款。
這是審計署於今年十月十七日眾議院調查副總統辦事處,調查時所提出的。(J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