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多届国会和政府此前多次尝试通过离婚法案,但均告失败。作为唯一没有离婚法的国家之一,菲律宾一直被誉为梵蒂冈城之外唯一没有离婚法的国家。
众议员辘曼于2月20日在全体众议员会议上表示:“我谨代表众议院第9349号法案,即‘绝对离婚法案’的共同起草者,衷心感谢众议长和多数党领袖最终允许这一备受期待的法案重回全体会议。”
在会议中,辘曼详细解释了与“绝对离婚法案”相关的显著因素。他提到,离婚对菲律宾人来说并非陌生概念,指出在西班牙殖民前,菲律宾人祖先实行过离婚,夫妻可以自由离婚。
辘曼还强调,在美国占领期间,绝对离婚的理由限制在配偶通奸或纳妾罪的最终定罪,而在日本占领时期,离婚的理由扩大,包括但不限于:一方企图危害另一方生命;一方感染传染病;一方患有不治愈的精神病;一方施加反覆身体暴力;以及一方连续三年遗弃另一方。
他还指出,全球所有天主教国家,包括非常天主教的国家,都以不同程度的放宽离婚合法化。辘曼特别强调,在菲律宾,穆斯林被授予离婚权,并且根据菲律宾的《家庭法》,在婚姻中一方或双方已失去心理能力时,可以依据天主教圣统制的“规范离婚”解除婚姻。
他最后补充说,除了菲律宾和梵蒂冈外,所有天主教国家都允许离婚,这明确证明离婚并不违反天主教信仰和教会教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