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提议是由陆运署主任门多萨(Vigor Mendoza)在周四的一次公众咨询会上向利益相关者提出的。他指出,根据第4136号共和国法案或《陆路运输和交通法》,所有使用政府维护和资助的公共道路的车辆,无论是地方还是国家,都必须进行登记。
在咨询过程中,1-Rider Partylist党员Bonifacio Bosita问及门多萨,轻型电动车的注册费是否可以减半,门多萨表示陆路交通办公室可以接受。
除了登记之外,使用轻型电动车的司机还需要持有相应的驾驶执照。
值得注意的是,菲律宾电动汽车协会(EVAP)对该提议没有提出反对意见。
此前,马尼拉大都会议会和大岷发展署已批准了一项决议,禁止轻型电动车在国道上行驶,并对违规者处以罚款,同时可能扣押车辆。此外,马尼拉大都会发展局还将一些道路添加到禁止轻型电动车通行的名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