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解職的丹轆省班班社長郭華萍將於12月5日在加巴斯受審。
丹轆地區法庭第66分庭的首席法官哈班(Ronald Haban)簽署了這份日期為2024年11月29日的命令,並於12月2日由選舉署向媒體公佈。
審訊定於12月5日上午八點半在66號分庭進行。
針對郭華萍的案件源於選舉署於10月提出的重大虛假陳述投訴。
據選舉署說,郭華萍“故意和非法地”犯下了重大失實陳述,她提交了2022年5月班班社長選舉的候選人證書,“而事實上,她是中國公民,是中國福建的居民。”
選舉署署長喬治·歐文·加西亞(George Erwin Garcia)在Viber上表示,法院的命令已經是一個小小的勝利。
加西亞說:“這算是一種勝利。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選舉署指控郭華萍違反了《綜合選舉法》第262條第74條,即重大失實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