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菲律賓駐金邊(Phnom Penh)大使館稱,13 名菲律賓婦女因違反柬埔寨 (Cambodia)代孕禁令,而被判處四年徒刑,最終減為兩年。
大使館在聲明中證實這項判決,指出自 9 月 23 日以來,已有 13 人被拘留在柬埔寨的指定醫療機構。
11月28日至29日,他們因參與代孕計畫而受到柬埔寨法院的審判,並於12月2日被幹丹省法院判定犯有違反柬埔寨2008年《禁止人口販運和性剝削法》的罪名。
違反代孕禁令被視為重罪。在本案中,大使館表示,該法律最高可判處 15 至 20 年徒刑。
“由於試圖出售人口進行跨境轉移,這 13 名菲律賓人被判處四年徒刑,大使館指定的律師,為在法律範圍內尋求最佳結果,而極力主張減輕情節,因此將其減至兩年。”大使館表示。
聲明稱,菲律賓政府將繼續於13名菲律賓人在柬埔寨逗留期間,提供適當和必要的支持,包括法律和領事協助。
同時,它指出,在等待司法程序完成期間,菲律賓和柬埔寨當局均向代孕媽媽提供醫療和福利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