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乐头条专讯:马来西亚提出对 1998 年《通信和多媒体法》(CMA,又称 588 号法案)的修订,朝着加强其数字监管框架迈出了重要一步。通信部长法赫米·法齐尔提出了这项法案,旨在应对网络赌博、诈骗、网络欺凌和针对儿童的犯罪等现代挑战。这是自 26 年前该法案颁布以来首次提出修订提案。
拟议法案的范围
拟议法案涵盖了广泛的问题,反映了数字威胁日益复杂的情况。从遏制在线赌博和诈骗到解决网络欺凌和针对儿童的性犯罪,修正案旨在提供强有力的解决方案,以保护马来西亚人在网络空间的安全。
第 233 条将“冒犯”一词替换为“极其冒犯”,细化了构成违法行为的范围。这一变化旨在明确法律标准并更有效地执行这些标准。
拟议修正案的重点
马来西亚通信与多媒体委员会 (MCMC)的权力将得到扩大,可以执行强制性标准、进行审计以及向网络和内容提供商发布指令。这些变化对于确保整个数字生态系统的合规性至关重要。新规定赋予 MCMC 应对网络安全风险的权力。这包括促进行业监管和引入自愿性行业准则,以增强数字基础设施的弹性。
该法案明确针对商业垃圾邮件,将其定为应受惩罚的罪行。通过这样做,它旨在减少堵塞通信渠道的未经请求的广告的滋扰。在线赌博平台通常在法律灰色地带运营,绕过监管监督。同样,诈骗也变得越来越复杂,以毫无戒心的受害者为目标。
网络欺凌和针对未成年人的网上性剥削行为日益猖獗,因此有必要加强法律保护。拟议的修改规定了更严厉的处罚,包括最高 100 万令吉的罚款和最高 10 年的监禁,以遏制此类犯罪。这些修正案为 MCMC 提供了有效打击这些活动的工具,包括暂停不合规的服务提供商并允许对诈骗者提起民事诉讼。受害者现在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寻求赔偿,无论肇事者是否面临刑事指控。这一转变确保了受网络诈骗影响的人有更好的补救机制。
拟议的《通信和多媒体法》修正案是一项姗姗来迟的更新,旨在正面应对现代数字挑战。通过增强 MCMC 的监管权力、引入更严厉的处罚措施并为受害者提供新的保护,该法案旨在为所有马来西亚人创造一个更安全、更公平的数字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