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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网警抓捕非法放贷女子,日息2000高利贷量重刑
2024-12-11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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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乐头条专讯:12月10日,泰国网络警察突击逮捕了一名 33 岁女子,她涉嫌非法网上放贷,收取高达 2,000 泰铢的日利息。她供认不讳,现场发现了大量证据。

此次行动于昨天(12 月 10 日)展开,当时由 Trairong Phiwpan 和 Wiwat Kamchamnan 领导的网络犯罪调查局警察指示 Phumiphat Phatarasrivongchai 及其网警团队对洛坤府一处住宅执行搜查令。

警方根据编号为 438/2567 的逮捕令逮捕了 33 岁的 Supansa(其姓氏不详)。在她位于奈曼的家中,警方查获了大量罪证,包括贷款协议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此次调查源于警方的一次在线调查,他们发现了一个 Facebook 账户,该账户以 10% 的日息贷款广告宣传,这一利率远远超出了法律限制。该账户与 Supansa 有关,促使警方收集了足够的证据以获得搜查令。

进入她家后,警察发现她的卧室里散落着贷款合同和身份证明复印件,还有一部手机,里面有与贷款操作相关的图像。

33 ปี ปล่อยเงินกู้ออนไลน์ดอกลอยคิดดอกเบี้ยวันละ 2,000 泰铢เปิดปากสารภาพค้นเจอหลักฐานเพียบ

“贷款协议和文件确实是我的,”苏潘萨在警方审讯时承认。

她透露了自己的放贷惯例,称如果贷款 45,000 泰铢(1,335 美元),她只会向借款人转出 43,000 泰铢(1,275 美元),并扣留 2,000 泰铢(60 美元)作为即时利息。每天 2,000 泰铢的利息一直持续到本金全部偿还为止,这种做法在当地被称为浮动利息。

随着 Supansa 承认了另一种借贷情况,进一步的细节浮出水面。对于一笔 5,000 泰铢(150 美元)的贷款,她向借款人转账 4,700 泰铢(140 美元),并预付 300 泰铢(9 美元)。在这种情况下,收取的利息为每天 300 泰铢,为期 15 天。

警方指控 Supansa 放贷利率超出法律限制,并未经适当授权经营个人贷款业务。KhaoSod 报道说,这些行为违反了革命委员会 1972 年 1 月 26 日发布的第 58 号公告以及财政部要求此类商业活动获得许可的规定。

一名警官表示:“该嫌疑人被指控经营无牌贷款业务,并收取超出法律规定的利率。法庭审判将会从重量刑”

苏潘萨连同证据被带到了洛坤府警察局,接受进一步的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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