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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诈骗集团洗黑钱122万,中国男子被判四年半
2024-3-20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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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乐头条专讯:39岁的中国籍庄谦宝,曾是行政助理,被判入狱4年半。他被控多项罪名,包括滥用电脑法令、付款服务法令和贪污、贩毒和洗黑钱等。

案情显示,庄谦宝在2019年认识了一个名叫“阿丰”的男子,后者聘他协助进行泰达币的交易。庄谦宝除了寻找泰达币的卖家,还在网上打广告购买提款卡和银行账户。

当“阿丰”将钱汇入庄谦宝的账户后,庄谦宝会亲自或支付100元找人提取现金,用这些现金购买泰达币,然后将泰达币转给“阿丰”。

庄谦宝在2021年12月至2022年9月期间,接收了85万7150元的赃款,并用这些款项购买泰达币,帮助“阿丰”洗黑钱。此外,他还以100元的价格雇人提取另一个账户中的钱,从中提取了64万5800元。

警方突袭庄谦宝住所时搜出了56张SIM卡和113张提款卡。后经调查揭示,被汇入账户的钱来自求职、投资和假公安骗局。控方要求法官判处庄谦宝坐牢50至60个月,因他在洗黑钱活动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案涉款项巨大。最终被判入狱4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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