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菲國警說,全國的禁槍令訂於週日(正月十二日)開始執行,這是基於二0二五年五月選舉的選舉期開始。
實施禁槍令為在確保維持治安,而政府相信這種禁令將使來屆的選舉減少與槍械有關的暴力事件。
菲國警發言人法哈洛准將於英、菲語混合的語言在記者招待會說,要來的週日(正月十二日)為選舉期的開始。她說:“我們提醒民眾,我們將於同一天開始實施禁槍令。”
在數週前,國警總監瑪爾比將軍下令加緊努力取締私人軍隊及散槍,以符合當局致力在今年舉行一個安寧又井然有序的選舉。
根據菲國警二0二四年正月到十一月的資訊所示,警察逮捕八千六百二十八人違犯槍械暨彈藥規則法律。
菲國警說,在大岷區逮捕二千零三十三名犯規者。
在中呂宋有九百七十九人,以及在未獅耶中部有九百零六人。
菲國警又說,當局沒收二萬二千二百五十支散槍,大部分來自未獅耶中部(三千九百五十一支),未獅耶西部(三0二三支),以及大岷區(二一七五支)。
國警又將一千三百零八名警察調職,因為他們的親戚將以二0二五年五月十二日的免職參選。(J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