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馬科斯總統(Ferdinand R. Marcos Jr.)簽署菲律賓天然瓦斯工業發展促進法案,使其成為法律。
第一二一二0法案於今年正月八日簽署成為法律。該法律將促進天然瓦斯作為一種安全,有效率,及成本輕省的能源來源,以及作為一種可靠的能源,不斷供應之來源,這是藉著建立菲律賓下游天然瓦斯工作以惠及全國的每一階層。
該法律的宗旨在於建立與發展天然瓦斯作為發電廠的可靠燃料,而這將有助於確保本國的能源之保證供應安全局面。
該新的法律亦將促進將一些由石化用燃料作業的設施及設備予以轉換,使其使用天然瓦斯,使轉換必須在科技或技術方面以及在經濟方面是可行的。
能源部將為首要的政府機構,以負責斷定是否需要管制在本國的聚合的作業,“聚合”的一詞係指取得本國的天然瓦斯,而與入口的天然瓦斯(LNG)匯合,而將由集合的瓦斯售予本國的瓦斯買者,抑或售予外國的買戶。
能源署獲授權評估,批准與發給必要的許可證,以為任何PDNGI設法尋找場所,建築,經營與維修,擴充,更改,棄用或放棄。
PDNGI設施的作業將經過評估的過程,以視是否可能包括在策略性投資優先計劃。
該法律規定,PDNGI設施之設計及建築,可以使其能容納本國的天然瓦斯及入口天然瓦斯,以符合能源部的頒佈準則。
該法律載明,管制必須符合菲律賓與國際所鑑定的天然瓦斯工業規格與標準。
該法律亦將有助於發展天然瓦斯用戶的電力及非電力需要,而這包括商業,工業,住宅與運輸用途。(J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