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針對副總統莎拉。杜特地的彈劾案2月5日獲得了眾議院三分之二以上議員的支持,這意味著她即將在參議院面臨彈劾審判。
這是第一起針對現任副總統的彈劾案,副總統是菲國僅次於總統的第二高官員。
眾議院已拖延了兩個月才將三份彈劾案轉交給眾議長辦公室。眾議員後來又提出了第四起彈劾案,鞏固了前三起彈劾案中所引用的理由。主要起訴人為總統的兒子、多數黨高級副領袖桑德羅。馬科斯(Sandro Marcos)。
眾議院秘書長維拉斯科(Reginal Velasco)先前解釋說,延遲是可能還有第四起彈劾案。他在電話中告訴記者,背書頭三起彈劾案的立法者也簽署了第四起彈劾案,因此也被視為起訴人。
但就在國會於2月7日再次休會之前,眾議員繼續推進這一進程——繞過委員會的審議。
此舉不僅推動了彈劾案的進展,而且在215名眾議院議員的背書下,將其快速遞交給參議院。至少需要三分之一,也就是102票。截至2月5日,人數為306人。
在背書前,有眾議員被看到前往羅麻地斯的會議室參加“核心小組”會議。眾議員瑪麗。米茲。卡哈永——黃(Mary Mitzi Cajayon-Uy,音)在接受採訪中告訴媒體,他們收到了眾議長羅麻地斯的一條信息。
參議院秘書長未及時報告
然而,參議院於2月5日休會,並未討論針對副總統莎拉。杜特地的彈劾案。
參議院秘書長班獨(Renato Bantug)於下午5點49分收到了彈劾案。但在下午7點前不久休會前,該事項並未向全體會議報告。
參議院少數黨領袖彭敏直(Aquilino “Koko” Pimentel III)認為,班獨應該向全體會議報告針對杜特地的彈劾案。
當被問及為何沒有在全體會議上提到彈劾案時,彭敏直告訴記者:“參議院秘書處收到報告後,應該向該機構報告。”
他解釋說:“也許我們應該在全體會議期間向參議院報告我們收到了彈劾案。”
國會將於6月2日才復會。
彭敏直提出了一種可能性,即使在休會期間,參議院仍有可能對杜特地的彈劾案採取行動。
據他所說,如果獲得100%的“一致同意”或沒有人反對,參議院的規則仍然可以被豁免。
彭敏直說:“我說的是一個非常特殊的情況。如果沒有人提出問題、反對或指出任何違反規則的行為,那麼它就是有效的。”
306名眾議員中有215人支持對杜特地進行彈劾,並批准了針對她的已核實指控。
彈劾程序
根據眾議院規則,彈劾案通常會接受司法委員會的審查,該委員會決定是否充分,並允許被指控的官員回應。
然後,委員會向全體會議提交一項決議,需要眾議院三分之一眾議員的投票才能將該案件送交參議院。然而,週三的批准加快了這一進程,自動將該案件送交審判。
參議院作為彈劾法庭,必須有三分之二的投票(至少24名議員中的16人)才能判定杜特地有罪並將其免職。
然而,定罪不會帶來罰款或監禁等額外處罰。如果對杜特地提起刑事指控,則由司法法庭決定。
在參議院的審判中,11名眾議員將擔任檢察官,為彈劾杜特地的決定辯護。
選出11人擔任檢察官
全體會議期間,支持並批准以下議員擔任此案的眾議院檢察官。
眾議員盧伊斯特羅(Gerville "JinkyBitrics" Luistro)
眾議員阿科普(Romeo Acop)
眾議員虞爹禮斯(Ramon Rodrigo Gutierrez)
眾議員喬爾。蔡(Joel Chua)
眾議員邦加隆(Rau Angelo "Jil" Bongalon)
眾議員阿查隆(Marcelino Libanan)
眾議員利巴南(Marcelino Libanan)
眾議員帕納利甘(Arnan Panaligan)
眾議員薩莫拉(Ysabel Maria Zamora)
眾議員黎芬索(Lorenz Defensor)
眾議員弗洛雷斯(Jonathan Keith Flores)
全體會議也決定將前三起彈劾案歸檔,轉而處理第四起彈劾案。
第四份彈劾案鞏固了針對副總統首先提出的三份彈劾案中所提到的彈劾理由。他們列舉了背叛公眾信任、嚴重違反憲法、貪污腐敗等嚴重罪行。
這些彈劾案主要源自於國會對杜特地可能濫用機密和情報資金的調查。
眾議院良政委員會審查了副總統辦公室在2022年和2023年花費的5億披索機密資金和教育部花費的1.125億披索,發現對資金的處理和會計方面存在違規行為,包括未登記受款人的身份。
包括禁毒戰中法外處決受害者的家人在內的各界和民間團體對杜特地提出了彈劾案。
如果彈劾失敗,憲法將禁止一年內對杜特地進行任何新的彈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