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
本報訊:六十六名參議員候選人與一百五十六名界別團體候選人,為期九十天的競選期,於週二(二月十一日)開始,而選舉署指出,該署將嚴格執行有關法規,特別是關於非法的競選宣傳。
根據選舉署的第一一0八六號決議案(於去年十二月九日頒佈),各候選人在競選期間開始之前的七十二小時,必須將非法的競選宣傳器材拆除,諸如名字,照片,徽章或徽號,品牌,簽名及藝術性宣傳物件,從所有公共建設及場所拆除。(J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