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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敦促吉水籍非法滞留境外人员限期回国的通告
2024-5-17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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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乐头条专讯: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打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对16名非法滞留境外的吉水籍人员予以通告,现发布如下通告:

一、吉水籍人员不得非法前往并滞留缅甸、菲律宾、阿联酋、金三角、柬埔寨等境外涉诈高危国家及地区。

二、本通告限定吉水籍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回国的最后期限为2024年6月30日。回国前,非法滞留境外人员须主动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乡镇(社区)、村(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联系和报备,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有序入境回国。

三、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家属及亲友应当积极配合劝返,敦促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回国或投案自首。对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对一意孤行、拖延或拒不回国的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四、对逾期未回国的非法滞留境外人员,予以登记备案,备案记录影响其本人生活,将对其家属入伍、政审、升学、就业等产生负面影响。附:16名吉水籍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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