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
对此,他谨在此重申,新闻报道并不属实,对于自缅甸前来且将返回中国的人员,泰国政府已根据1979年版《移民法》及修正案的第12、22条规定对相关人员采取移民措施,即拒绝入境泰国,且要求相关人员需立即自泰国离开,属于完全按照泰国法律规定采取的行动。
此外,吉拉育表示,被接回的中国人需通过入境程序和生物数据采集,旨在防止相关人员在此犯法或将泰国作为中转站。而泰国采取的行动属于行使主权和依据法律规定,不存在所谓的VIP式极速回国流程,不仅符合泰国法律规定,也符合与中国的协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