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菲律賓中央銀行(BSP)週五向所有銀行發出提醒,要求其接受公眾持有的不合格或殘缺的菲律賓紙幣和硬幣。
菲律賓央行在公告中表示,”不合格”貨幣應”免費”兌換為合格或乾淨的紙幣和硬幣。
央行引用其 2014 年第 829 號通函和《銀行監管手冊》(MORB),表示銀行有義務協助處理公眾的殘缺貨幣,提交給菲律賓央行進行審查。
報告稱:“為防止運輸過程中進一步損壞,建議銀行將殘缺的貨幣放入合適的容器中。”
菲律賓央行也列舉以下可能被視為 “不合格” 或殘缺貨幣的特徵:
紙質或聚合物鈔票如果髒污、有污漬、柔軟、有污點、印刷褪色或有明顯字跡,則屬於不合格鈔票。若這些物品因昆蟲、化學物質、極熱(如火)或其他原因而遭到毀損或損壞,包括燒傷、撕裂、穿孔或缺失零件,則視為殘缺。
如果硬幣彎曲、扭曲、污損或腐蝕,則被視為無效,但仍可確定其真偽和面額。如果鈔票的真實性或面額因燒傷、腐蝕、銼削、剪裁或穿孔而無法清楚判斷,則被歸類為殘缺鈔票。
儘管如此,菲律賓央行仍建議公眾妥善使用和重新流通完整或乾淨的菲律賓紙幣和硬幣,作為維護國家貨幣完整性的持續努力的一部分,“這反映了該國的經濟穩定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