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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局呼籲消費者自願繳納進口商品稅費
2025-2-22 00:38
联合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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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海關局 (BOC) 呼籲持有授權書 (LOA) 的豪華車輛車主或索賠人,透過自願支付而不是扣押令 (WSD) 來繳納正確的關稅和稅款。

海關局局長盧比歐 (Rubio) 在週五的新聞發布會表示,自願付款,將使政府和相關方免於在進口貨物或物品被扣押並面臨政府沒收時執行複雜而繁瑣的搜查和扣押程序。

《海關現代化和關稅法案》(CMTA)第 224 條允許物主/索賠人在 LOA 實施後 15 天內行使此選項。

他引用海關行政命令(CAO)10-2020第5條,該命令規定,只要出示受LOA約束的貨物/物品的正確關稅和稅款支付證明,以及物主/索賠人在當地購買的證明,即可立即放行貨物。

盧比歐說:“如果索賠人儘管盡了最大努力,仍無法提供原始進口商繳納正確關稅和稅款的證明,他可以自願支付進口商品應繳納的關稅和稅款。”

“凡能證明自己是進口商品真正購買者的索賠人,均可享受此項服務。”

本月,該局在一系列行動中從馬卡蒂、塔吉格、帕拉納克和帕賽的倉庫中查獲價值 28 億比索的豪華汽車,其中包括法拉利、保時捷和邁凱輪等品牌。

海關情報和調查局 (CIIS) 的特工,前往豪華汽車銷售商的地址,向店主或代表送達 LOA。

倉庫和車輛的業主、承租人、出租人、佔用人、代表或任何負責方必須在收到 LOA 之日起 15 天內提交必要的文件,證明所有關稅和稅款已正確繳納。

盧比歐說:“能夠證明自己是真正購買者的進口車輛註冊車主,必須在 15 天期限內結清關稅和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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