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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对豪华车主的要求:要么付款,要么丢车
2025-2-22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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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乐头条专讯:在一系列进口豪华汽车被海关总署(BOC)扣押后,海关总署鼓励车主或索赔人通过自愿缴纳正确的关税和税款,以替代传统的扣押和扣留令(WSD)。

在海关总署领导的三次连续突袭行动中,价值达28亿比索的豪华车被没收。如果车主或索赔人能够提供缴纳进口关税和其他税款的证明,这些豪车仍有可能被返还。

根据《海关现代化和关税法案》(CMTA)第224条,车主或索赔人可在授权书(LOA)签发后的15天内选择这种方式。

海关总署会基于收到的负面信息签发LOA,信息表明某些进口货物可能属于走私、管制、禁止或限制品,且这些物品正在公开销售或储存在特定场所,如商店、摊位、仓库等地,但这些地方主要非住宅用途。

海关总署署长比恩维尼多·卢比奥(Bienvenido Rubio)表示,自愿缴纳关税和税款“将避免政府和相关方在扣押进口货物和面临政府没收时,进行繁琐的搜查和扣押程序。”

一旦车主或索赔人提供了正确的关税和税款缴纳证明,并能出示本地购买的文件,海关总署可立即释放这些货物。

卢比奥解释说:“如果原告尽力而为仍无法提供缴纳关税和税款的证明,他们可以选择自行缴纳应缴的关税和税款。”

他还补充道:“此项服务适用于那些能证明自己为合法购买者的索赔人。”

值得一提的是,2月13日至19日期间,在马卡蒂、塔吉格、帕拉纳克和帕赛等城市的仓库里,查获了法拉利、保时捷和迈凯轮等高端豪华车。

海关情报与调查局(CIIS)的特工向豪车卖家发出了LOA,要求在15天内提交正确的关税和税款缴纳证明。

卢比奥表示,如果能证明自己是合法买家的话,进口汽车的注册车主必须在15天内缴纳所需的关税和税款。

海关总署表示:“要取回被扣押的车辆,车主必须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这些豪车是在当地购买的,未参与进口,也未曾知道原进口商未缴纳应缴税款。”

海关总署补充指出,若涉事个人未能提供有效文件,将被指控违反CMTA。

与此同时,海关局情报组副专员朱维马克斯·黄(Juvymax Uy)指出,自愿缴税有两个目的:增加税收并保护无辜者。

黄氏表示:“这种主动的方法将帮助海关显著增强税收征收力度,同时在扣押和没收期间,有效保护被扣物品免于损坏或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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