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委员会判处莫平兴(777pay 部门财务组组长)有期徒刑18 年,判处阮文平(副组长)、武春辉和张兴潘有期徒刑 16 年。该团伙其余10名被告人均犯“诈骗公民财产罪”被判处12~15年有期徒刑。
法院以“洗钱罪”为由,对丁文兴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金5000万越南盾;黎陈越英被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其余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6~9年。
被告人还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具体是,被告人已上缴了超过83亿越南盾违法所得,剩余超过115亿越南盾的违法所得必须赔偿受害者。
审判委员会认定,被告均承认自己的行为,并表示不知道其主管公司(Jinbian)是犯罪组织;高薪务工,如果工作不完成将受到强迫或威胁。然而,审判委员会认定被告在本案中构成共同犯罪,因为他们参与了该组织的欺诈活动的其中一个环节。尽管被告人态度诚恳并上缴违法所得,但其诈骗财产和洗钱的行为十分危险,违反了国家的经济管理秩序,造成重大损失。因此,必须根据犯罪角色从重处置。
对于洗钱行为,该案中7名被告人经审判委员会评估,均明知资金来源违法,但仍实施洗钱行为。这种行为帮助诈骗犯盗取金钱。被告的行为对社会十分危险,将脏了的钱清洗干净。
诈骗犯罪团伙中的被告人按照指令分不同的部门工作;其中,被告人莫平兴扮演最高角色,其次是被告人阮文平。这些被告根据劳动合同工作并被指使犯罪,但调查并未确定这些被告在强迫劳动环境中工作。因此,审判委员会认定被告人为诈骗罪、洗钱罪的共犯。
经调查后,公安机关得出结论,挪用阮氏L女士钱财(总共近200亿越盾)的诈骗分子相互勾结,雇佣777pay部门进行洗钱。777pay部门为诈骗分子提供银行账户,指示阮氏L女士转账,然后挪用她的金钱。
从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1月9日,调查机关暂时拘留了莫平兴和 777pay 部门的多名其他人员。调查机关称,这些对象充当了诈骗团伙的共犯,挪用了阮氏L女士的钱财,让其他相关对象帮他们洗钱。
公安部门经调查发现,L女士的收款账户由金边公司(总部位于柬埔寨王国首都金边星城大厦)所属777pay部门管理。这是一个犯罪组织,作为中介支付网关,为赌博应用程序或欺诈者洗钱。Jinbian公司受犯罪团伙雇佣,协调诈骗活动,并安排实施洗钱活动。
该公司分为8个部门;除技术和行政部门外,其他部门还为中国、印度、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和越南等国的主体提供洗钱服务。
777pay部门专门从事越南市场洗钱活动,由Tan Zhi Bao(又名 Gu Lang,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负责。777pay部门建立一个名为“VNPAY”(冒充越南支付网关)的中介支付门户的伎俩,用xxx网站来转账和收款,将脏了的钱洗干净,其来源无法追踪。
骗取并挪用L女士近200亿越南盾后,诈骗分子通过账户转移或买卖 USDT 加密货币来洗钱,以消除“脏”钱的来源。
在本案中,头目Tan Zhi Bao等涉案人员潜逃,被警方通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