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乐头条专讯:5月21日,越南承天顺化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组织他人非法出境越南的案件,案件被告人为:Nguyễn Thị Nhàn(1984年生)和Nguyễn Văn Duy(1986年生,居住在承天顺化省富禄市镇)。
根据起诉书,Nguyễn Thị Nhàn在老挝生活和经商期间,认识一名名叫“Tủi”的中国人(背景和地址不明),并受Tủi的雇佣,接应非法入境越南的中国人,然后将他们带到劳保国际边境口岸(广治省),再协助他们非法出境到老挝,整体费用为8000人民币/人(约合近3000万越南盾)。 2023年10月,Nguyễn Thị Nhàn两次雇佣Nguyễn Văn Duy协助两名中国人非法出境越南到老挝,第二次协助中国人偷渡时被越南警方发现。 此外,Nguyễn Thị Nhàn还两次帮助Tủi,将资金转给参与组织中国人非法偷渡到越南的人员(背景和地址不明),以从中获取利益。
承天顺化省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这是一起有预谋有计划的案件。其中,Nguyễn Thị Nhàn是直接联系并雇佣Nguyễn Văn Duy将2名抵达承天顺省的中国人带到劳保国际边境口岸并协助他们非法出境的人,因此她必须承担主要责任,而Nguyễn Văn Duy也需要承担责任,他是这些偷渡案件的帮凶。他们的行为违反了越南在出入境和外国人管理领域的管理制度,需要依法严肃处理。
最终,承天顺化省人民法院以“组织他人非法出境越南”罪判处Nguyễn Thị Nhàn有期徒刑2 年,判处Nguyễn Văn Duy有期徒刑1 年零 6 个月,同时,要求他们退还违法所得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