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示,赴泰务工的外国人必须先获取工作许可证,而2020年版部门规章中规定了多种申请工作证的渠道,如外国人亲自提交申请、雇主代表外国人提交申请等。但在签发许可证时,需要外国人亲自前往就业厅领取,该要求给外国人带来不便,也增加了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以及雇主将面临为外国人支付出行费用问题,且外国人外出领取工作证也会导致相关工作停滞不前问题。
而针对上述情况,劳工部提交了上述部门规章草案,旨在对赴泰务工外国人(含所有类型)、从事外国电影拍摄相关工作的外国人和从事举办音乐节相关工作的外国人的领取工作许可证的办法进行调整,最重要的是取消了外国人需亲自领取工作证的规定,以及规定了可以通过其他方式领取,包括允许授权他人帮忙代领、通过邮寄或网络渠道领取,旨在为外国人及雇主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