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參議長埃斯庫德羅 (Francis "Chiz" Escudero) 公佈副總統莎拉·杜特地 (SaraDuterte) 彈劾審判相關程序的初步時間表,暫定於 7 月 30 日開始審判。
彈劾審判的擬議日程:
6 月 2 日下午 3 點:恢復會議;提出檢察官的彈劾條款;批准修訂後的《彈劾審判程序規則》
6月3日上午9點:召集彈劾法庭,讓現任參議員-法官宣誓
6月4日:發出傳票
6月14日至24日:接收訴狀
6月24日至7月25日:審判前
7月28日:第20屆國會參議院就職會議(上午10點);國會聯席會議聽取總統國情咨文(下午 4 點)
7 月 29 日:新當選的參議員-法官在參議院彈劾法庭前宣誓(上午 9 點);
參議院全體會議(下午 3 點)
7 月 30 日:審判開始(上午 9 點至下午 2 點)
在週四的新聞發布會,埃斯庫德羅表示,參議院在 6 月 2 日恢復會議後仍將“討論並決定”擬議的日程安排。
他補充說,他向杜特地和眾議長羅穆德斯 (Martin Romualdez) 提供他致參議員的信函副本,以供他們參考,保持透明度。
除了擬議的程序日程表之外,埃斯庫德羅在致同事的信中還包含一項特別命令,該命令規定指定參議院各辦公室為彈劾法院提供行政支援。
在這封信中,埃斯庫德羅提供詳細的解釋,引用多項判例和先例,解釋他在根據1987年憲法處理彈劾案件時對“立即”一詞的解釋,以及他為什麼堅持彈劾審判應該在國會開會期間開始,而不是在特別會議上開始。
埃斯庫德羅在信中寫道:“這是一項特殊職責,應謹慎、審慎地履行,更不用說充分的準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