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彭雄峰,33岁,别名阿峰,自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10日期间,涉嫌在西哈努克省西哈努克市第1分区第3村第15组从事毒品生产与交易活动。
经过审理,法院依据柬埔寨《刑法》第61条判定彭雄峰罪名成立,判处其30年有期徒刑,并规定其刑满后将永久驱逐出境,禁止其再次进入柬埔寨境内。
案件背景与查获毒品:
警方在抓捕彭雄峰时,发现并查获了超过58公斤毒品,这些毒品已经被销毁。警方还在继续对其同党进行追查。
此次判决是柬埔寨政府打击毒品犯罪的重要举措之一,体现了对毒品犯罪的严厉打击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