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乐头条专讯:一名台湾籍男子因协助跨国诈骗集团在新加坡洗钱,利用购买黄金及加密货币的方式处理非法资金,总金额高达约77万新元,最终在4月8日被新加坡法院判处19个月监禁。
现年37岁的黄伟儒承认三项控罪,包括违反《贪污、贩毒及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和《滥用电脑法令》。其余三项罪名则在量刑时一并交由法官考量。
根据案情,黄伟儒是诈骗集团在本地的“金流通道”,通过将诈骗所得兑换为黄金,再转为泰达币(USDT),并将加密货币转移至多个指定账户。整起案件的幕后主使是一名仅被称为“焦水”的人士,透过远程指示操控犯罪流程。
黄的同伙、42岁的台湾人严孝川,是在2023年3月前往中国时认识“焦水”。由于负债累累,严在得知帮忙转账能获得5%报酬后,便同意参与计划。他随后带着“焦水”提供的银行卡飞往新加坡执行操作。
两人在去年5月至8月期间多次入境新加坡,利用银行卡在本地黄金商购买高价值黄金,再通过中间人换取泰达币,并最终将款项转至诈骗集团控制的账户中。
两人于2023年8月7日被新加坡执法部门逮捕,揭开这起洗钱案的全貌。新加坡警方强调,将持续严厉打击此类跨境金融犯罪,防止本地成为犯罪集团的资金转运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