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乐头条专讯:最高法院周五宣布,今后婚姻无效和撤销案件必须通过电子方式提交和送达。
据最高法院新闻稿介绍,法院已扩大《民事诉讼规则》第13-A条的适用范围。该条规定,在初级和中级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诉状、动议及其他文件必须以电子方式提交和送达。
最高法院在最新决议中指出:“第13-A条第1款已修订,将撤销和无效案件纳入适用范围,但其他特殊程序仍不包括在内。”
该修正案自4月24日决议公布之日起生效。
高院表示,此举是根据《2022-2027年司法创新战略计划》,为简化法院程序所作出的努力。
此前,第13-A条并未涵盖婚姻无效及撤销等特殊程序。
法院行政官办公室建议将这些案件纳入电子提交范围,理由是其审理程序与一般民事诉讼类似。
此外,最高法院此前已下令,自2024年12月1日起,初审法院民事案件中,所有诉状、动议、法院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初始诉状除外)均须通过电子邮件以电子方式提交和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