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訴法院第八庭近日撤銷地區法庭一項駁回前參議員黎利馬(Leila de Lima)涉毒案的裁決。
該庭於4月30日裁定批准總檢察長辦公室提出的調卷令申請,質疑對涉及前懲戒局局長拉戈斯(Rafael Ragos)之涉毒案的黎利馬的無罪判決,此判決於5月15日週四正式公布。
上訴院批准總檢察長藝描拉(Menardo Guevarra)的調卷令申請是推翻了地區法庭在2023年對黎利馬的無罪判決。
上訴院在判決中指出,文珍俞巴市區域審判法院第204分庭主審法官阿干沓拉(Abraham Joseph Alcantara)僅基於證人拉戈斯的翻供即宣判黎利馬無罪。
阿干沓拉法官2023年判決時稱,拉戈斯證詞是定罪的必要依據,缺乏該證詞將使“證明共謀的關鍵證據鏈存在合理懷疑”。
由副大法官巴桑(Eleuterio Bathan)撰寫的判決書如此表述:“但原審法官未具體說明無罪判決所依據的事實與法律。判決書明顯存在三項疏漏:(1)未指明拉戈斯具體翻供的陳述內容;(2)未闡明翻供對檢方已證事實的影響;(3)未說明指控罪行的哪項構成要件未獲證明。”
上訴法院分庭同時指出,阿干沓拉法官未具體說明拉戈斯翻供的陳述內容,解釋稱由於缺乏對翻供陳述的“詳細列舉”,導致難以釐清地區法庭判決黎利馬無罪的依據。
該分庭表示:“在未具體指明證詞翻供部分的情況下,本院無從推斷哪些事實遭排除,以及此類翻供對判決結果的影響程度。”
上訴院認為,原審法官在判決中也未具體說明起訴中所指控罪行的哪一個構成要件未被控方證明成立。相反,該院指出,阿干沓拉僅僅主張證人拉戈斯的翻供即已有效削弱了關於共謀的指控。
此外,上訴院分庭已將本案發回地區法庭重新審理。
黎利馬共面臨三項涉毒指控,現已全數遭文珍俞巴市法院駁回,包含本次上訴院審理的案件。
據黎利馬辯護團隊說明,原無罪判決仍具執行效力——意味她暫不會再遭羈押。團隊將提出覆議動議要求上訴院分庭重新審議。
黎利馬的辯護團隊告訴Rappler:“在大理院確認上訴院的推翻判決前,該無罪判決的終局性與不可上訴性依然成立。根據法律,因‘一罪二審’原則,無罪判決具有終局性。相反地,推翻無罪判決的裁決非終局,可上訴至大理院。”
2023年5月,阿干沓拉法官判決黎利馬與前助理達揚(Ronnie Dayan)的涉毒指控罪名不成立,強調拉戈斯翻供是判決關鍵。兩個月後,法院駁回檢方覆議動議並維持原判。
同年9月,杜特地任內司法部長藝描拉透過申請調卷令向上訴院提出質疑。藝描拉表示,此舉是“經與司法部檢察團隊深入研究並審慎檢視案卷後”所採取的行動。
針對上訴法院裁決,前參議員萊拉·黎利馬表示將提出重新審議動議,並強調該裁決不會阻礙她重返公職。
黎利馬在昨日聲明中指出:“我們已獲悉上訴法院決定將其中一宗我已獲無罪宣判的案件發回地區法庭。此裁決令人意外,因上訴法院似乎要求下級法院重寫判決理由,聲稱原判決不夠明確。”
她補充道:“然而,這不會成為我重返公職的障礙,我將繼續推動國會司法與改革議程。”
黎利馬表示,她相信上訴法院的所有疑問都能在案件記錄中找到答案。“或許我們只需在重新審議動議中,再次向法院指出記錄中能解答其疑問的具體部分。”
她強調:“如有必要,我們將就此裁決上訴至最高法院。同時,這並不影響我的無罪判決效力——根據‘一案不二判’原則,地區法庭的無罪判決已是終局且不可上訴,而上訴法院的裁決仍可上訴至最高法院。”
“如今,地區法庭的無罪判決更具分量,”黎利馬進一步說明,並指出上訴法院並未推翻其無罪判決,僅要求地區法庭澄清判決內容。“我們認為此要求實無必要,因地區法庭的裁決已非常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