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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授權銀行可暫時凍結可疑資金
2025-6-5 01:35
菲律宾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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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菲律濱中央銀行(菲央行)監管的銀行及金融機構現可暫時凍結可疑資金,以打擊詐騙犯及其他金融犯罪。

該監管機構表示,此舉旨在防止被盜資金在不同帳戶間流轉。

根據央行行長雷莫洛納於5月30日簽署的第1215號通函,金融機構在暫時凍結資金時須遵循新規。該通函特別針對涉及爭議及協調驗證程序的資金。

新規旨在落實第12010號共和國法令或《反金融帳戶詐騙法》的關鍵條款。該法律懲治包括充當錢騾進行詐騙、實施社會工程計劃和經濟破壞等犯罪行為。

根據新通函,受監管的金融實體現有權暫時凍結爭議資金,最長不超過30個日曆日,除非法院命令延長。

若交易出現異常且無明確經濟目的,即可提出爭議。

如果資金被懷疑來自未知或非法來源,也可能被暫時扣留。同樣,如果資金被懷疑是透過未經授權存取金融帳戶持有人的敏感資訊而轉移的,也可能被暫時扣留。

一旦收款帳戶資金遭凍結,等值金額將被視為已入帳但在凍結期間不得提領。

爭議交易將立即啟動協調驗證程序。資金遭凍結的收款人可隨時提出異議,證明該筆交易合法性。

若接獲消費者投訴,收款人可能被禁止提領可疑資金。若銀行內部詐騙管理系統標記該筆交易異常,銀行也可主動採取凍結措施。

需特別說明,本規定不適用於錯誤交易。新規也不涵蓋信用卡交易,除非該卡被用於電子資金轉帳。

《反金融帳戶詐騙法》同時賦予央行有限權力,可調查涉及此類犯罪的銀行存款、電子錢包及其他金融帳戶。

為落實相關條款,雷莫洛納另簽署第1214號通函,建立央行與警方等執法機關的資訊共享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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