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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專家:參院不能逃避彈劾職責
2025-6-6 02:40
菲律宾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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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根據1987年憲法,參議院不得“逃避職責”,必須審理針對副總統莎拉。杜特地的彈劾案。

憲法學家及前選舉署署長文術(Christian Monsod)週四提出此觀點,駁斥部分議員以“書面技術”為由試圖阻止審判的作法。

文術的言論是針對參議員黎拉羅沙(Ronald “Bato” dela Rosa)坦承發起決議草案,如果參議院未能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之前完成審判,要求宣布杜特地彈劾案“實質撤銷”。

除黎拉羅沙外,參議院多數黨領袖杜仁珍諾(Francis Tolentino)也主張,若參議院未能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審判,該案將視為“功能上撤銷”。

杜仁珍諾表示,此原則獲《傑斐遜手冊》確認,該手冊規定“未完成事項”不得移交新一屆國會。

然而文術反駁這些說法,堅持即使跨屆至第20屆國會也應繼續審判。

他在廣播電台訪問中指出:“參議院此時並非立法機構,而是作為彈劾審判法庭運作,兩者職權不同。”

他強調:“此權力是憲法賦予參議院的義務,不能以各種不存在的書面技術細節逃避責任。”

若參議院成功通過決議中止彈劾審判,後續將如何發展?

文術表示,屆時眾議員可將此事提交大理院裁決。

迴避審判義務

鑒於黎拉羅沙和杜仁珍諾在此事上的鮮明立場,文術表示他們二人均不應以參議員法官身份參與杜特地案的審理。

這位憲法專家指出,兩位參議員已對案件“預設立場”,影響其獨立判斷的正當性。

他表示:“若已對案件預作判斷,理應自行迴避。”

文術表示:“其公正性何在?在採取諸多手段阻撓程序後,竟還要參與審判?民眾早已知曉其立場。”

他重申:“若執意如此,即證明其缺乏獨立性,不應參與審判程序。”

參議長伊斯古地洛(Chiz Escudero)已將原定於6月2日的杜特地彈劾條款宣讀程序,延期至6月11日進行。

此程序具關鍵意義,標誌參議院將正式組建彈劾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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