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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发布新司法:确立虚拟资产交易为洗钱行为
2024-8-20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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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乐头条专讯:2024年8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该解释将于2024年8月20日起正式实施。新《解释》明确将通过“虚拟资产”交易作为洗钱的一种方式。


洗钱犯罪认定标准明确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陈鸿翔在发布会上指出,自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洗钱罪的刑法条文经历了重大修改。该修正案取消了“明知”和“协助”等术语,将“自洗钱”纳入打击范围,并取消了罚金刑的限额。这些修改对洗钱罪的认定和量刑产生了深远影响,促使对现行洗钱刑事司法解释进行调整。


《解释》包括13条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1. 犯罪认定标准:明确“自洗钱”和“他洗钱”的犯罪认定标准,以及“他洗钱”主观认识的审查标准。

  2. 情节严重的标准:规定洗钱金额超过500万元,且有多次实施、拒不配合追缴财物、造成250万元以上损失等情形的,认定为“情节严重”。

  3. 具体情形列举:明确七种“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具体情形。

  4. 竞合处罚原则:规定洗钱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竞合处罚原则。

  5. 罚金标准:对不同法定刑幅度下的罚金数额进行规定。

  6. 从宽处罚标准:对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并积极配合追缴犯罪所得的行为人可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起诉或免刑事处罚。


加大洗钱犯罪惩治力度

陈鸿翔表示,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从重从严惩处洗钱犯罪。他特别提到将加强对地下钱庄、虚拟货币等新型洗钱手段的打击力度,并加大对“自洗钱”犯罪的罚金判处和执行力度,确保不让任何人从犯罪行为中非法获利。


新型洗钱方式引关注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陈学勇透露,全国法院近三年一审审结洗钱罪案件共计2406件2978人。案件数量自《刑法》修正以来大幅增加,但与上游犯罪案件数量不匹配。洗钱手法不断翻新,虚拟币、游戏币、直播打赏等新型洗钱方式日益复杂,对打击洗钱犯罪提出了新的挑战。


陈学勇指出,地下钱庄仍是主要洗钱通道,结合虚拟资产的使用使得洗钱行为更加隐蔽和复杂。法院将继续研究新型洗钱方式,确保打击措施与当前洗钱犯罪形势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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