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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乘车遭偷拍疯传!司机账号曝200条隐私片
2025-5-11 12:07
头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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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乐头条专讯:打赏10元的善意,换来200条偷拍视频

上海一位女乘客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对聋哑司机的体谅,竟成了被偷拍的契机。

59日,她在乘车时注意到司机是聋哑人,特意多打赏了10元钱。一路上她放松警惕,却不知道车内角落的摄像头正对着自己,将一举一动都录成视频,配上独自乘车的年轻女孩这类低俗标题,发布在短视频平台上。

直到熟人看到视频告知她,她才发现自己的乘车画面已经被数万网友浏览,而司机账号里类似的视频足有200多条,全是女乘客的隐私画面。

这位司机的车内,除了平台标配的监控设备,还私自加装了一个对着乘客座位的摄像头。360度的拍摄范围,让乘客在车内的坐姿、表情,甚至手机屏幕内容都可能被记录。

更让人愤怒的是,这些视频被精心包装成吸引眼球的内容——年轻女性的侧身、低头玩手机的瞬间,配上带有暗示性的文字,在短视频平台上换取流量和点赞。

有网友发现,他发布视频的时间跨度长达数月,却一直没有被平台察觉,直到受害者自己发现并曝光。


平台回应核实处理,但乘客等不起慢慢来

面对记者的询问,平台客服明确表示司机不允许私自安装录像设备,承认偷拍属于侵权行为,并承诺核实成立会严肃处理。但从受害者的经历来看,平台的处理速度和力度都有待商榷——为什么第一次投诉时,只要求删除单条视频,而不是立即核查司机账号?为什么直到舆论发酵后,司机才清空账号,此前平台的审核机制为何没有发现异常内容?

律师事指出,司机的行为已经构成多重违法。首先,私自安装摄像头并拍摄乘客,侵犯了隐私权。

《民法典》明确规定,未经允许公开他人私密信息属于侵权,而车内空间属于乘客的私密场所,未经同意的拍摄就是对隐私的侵犯。其次,视频中清晰露出乘客的面部,属于未经允许使用他人肖像,构成肖像权侵权。

更严重的是,若司机长期偷拍并传播,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散布他人隐私可处5-10日拘留和罚款。如果受害者因视频传播遭受精神伤害,还可以要求司机和平台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这提醒所有人:不要以为拍了没外传就没事,只要未经允许拍摄并保存,就已经违法;而一旦发布,更是错上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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