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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国税局(BIR)近日宣布,售价在360万比索及以下的房屋或地皮,可免征增值税。这对小户型房产的销售,算是重大利好!
国税局在周三发布声明,局长罗密欧公布了《收入条例第1-2024号》。该条例出于免增值税的目的,将房屋和土地以及其它住宅的售价门槛,从3,199,200.00比索提高到3,600,000.00比索。
该机构表示,调整是根据国家厘务法典第109(P)条进行的,该条款规定每3年应使用统计署公布的消费者价格指数,将相关金额与现值进行调整。
自从走出疫情阴霾,菲律宾通货膨胀指数居高不下,特别是米面油、蔬菜等常用生活物资价格,持续不断疯涨。一些餐馆的菜单价格,几乎每隔几个月就调高20-30%。
菲律宾国税局这次及时调整增值税起征点,也算是顺应形势,民心所向。
不得不说,这次调高起征点,算是一个重大利好!毕竟如果加了税,钱都上交给政府拿走了,不论VAT由谁承担,开发商肯定不会吃亏,羊毛终归出在羊身上,最终价格肯定都加到买房人头上。
如果你关注的项目都是高大尚的豪宅或别墅,这种增值税的调整幅度,跟你完全不沾边。如你关注高租售比的小户型公寓的话,的确算是一个好消息!
菲律宾房产增值税VAT(Value added taxes)此前实行的是:开发商定价(Contract Price)低于3,199,200比索的公寓免征,即市场通常说的“免税房”。
在菲律宾投资置业,只要不是免税房,政府将征收房价12%的房产增值税。即消费者总购房款的12%,由开发商代收后交给政府。这部分钱,是你买房需要额外支付的费用。
按照之前的319万比索来计算的话,折合为人民币的最低缴付标准约41万元,则房产增值税需要支付近5万人民币。
前两年,林叔不少朋友购买的房产项目,基本都是在100万人民币左右的公寓,相当于其中至少12万人民币,是交给政府的增值税,想想也感到心疼的……
现在,随着国税局的最新政策,免税房起征点调整到360万比索,无疑帮精打细算的投资人,找到了一条省钱的捷径。
不过,近两年菲律宾很多开发商都不断调高房价,想找到总价360万以下的房子,可能只能去环马尼拉的外围,或偏远点的其他城市。
VAT属于流转税,即房子从开发商第一次卖给业主,不论被中间被转售多少次,只交一次即可。
如果本身是免税房,那就不用交,除非在办房产证之前的转售过程中,政府调整了免税的起征点。不少朋友就因为这个,买卖双方与开发商纠缠不休……
拿到房产证之前的公寓转售,只需要在开发商内部流转更名,开发商收取更名费(不上交政府),相当于办理更名的手续费。菲律宾各大开发商的收费不同,从5万至30万比索不等,这个由开发商自己说了算。
现在,想在马卡蒂核心区或BGC购买低于360万比索的房源,也许只能寻找小面积,已经持有房产证的二手房,不过需要买主一次性付全款。
现在国内市场非常内卷,房产价格普跌,很多人已经不敢随便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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