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同情况,申请者应当由如下单位开具英文或泰文担保信(签名和盖章必须是原件,不允许扫描件、复印件、打印件)
a. 在职人员:由公司开具。需提供担保信、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该法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其所有文件上必须含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
b. 自由职业、无业人员、退休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或派出所开具 (不接受居委会盖章的担保信。)
d. 持有中国工作或学习居留许可以外的外国人:由该外国人的大使馆或领事馆开具。
(内容包括:申请者 姓名、赴泰目的、在泰停留期;该信必须担保申请者按期返回中国,并附有单位地址及电话,此信 还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含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签字)
9. 对于 16 岁以下儿童,可由父母代为办理,但需携带签证申请表和子女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英文或泰文)
入境时个人必须携带外币价值不少于10,000铢, 一个家庭不少于20,000铢。
特别说明:该签证可在泰国停留时间不超过60天,延期在泰签证须在签证到期前赴泰国移民总局申请延期,该局可办理签证延期、回头签、90天报到、居留证等事宜。 泰国移民总局电话:+66-2141-9889。
4、入境后15天之内有效的返程机票复印件和确认过的机票;
5、入境时个人必须携带外币价值不少于10,000铢, 如一个家庭不少于20,000铢。
2018年11月15日-2019年1月13日,泰国将对包括中国及台湾地区在内的21个国家和地区实行落地签免签证费政策。
3、在中国永久居住(permanent residence)/居住许可(residence permit)证明;
4、反映个人目前资金状况的银行存款证明(bank statement),账户存款不少于50,000人民币,且至少在过去6个月中该账户保持此状况;
6、至少提供第一次出入泰国的往返机票或机票预订单;
7、至少提供第一次入境泰国居住证明/在泰国详细居住地址;
多次往返旅游签证有效期为6个月(在6个月内可多次出入泰国,直至有效期终止)
可在泰国停留时间不超过60天,各国籍游客皆可申请此签证。